我于2012年10月18日在义马汽配城购下1号楼1层1141号商铺,合同约定于2013年6月30日交房,至今甲方未曾交钥匙,屋内至今对方着甲方的用品,合同约定逾期将按千分之0.5支付违约金,2015年1月1日来这里要房子甲方让我交装修押金和维修基金,合同上并未约定,至今未收到房子,当时甲方许诺的将路边摊位移入该区的承诺也未层实现,至今市场没有正常营业,逾期的投资收益为零,我们业主的血汗钱就这样白白浪费,这样不负责任的行为实在令人心寒。当时承诺的交房之时不愿意可以退房款我要求过,他们不履行承诺,至此我们的血汗钱白白扔在这里。
广大业主是否有这种情况,联系我讨回属于我们自己的权益。
汽配城业主
姚峰伟 手机微信:13373998755
座机:0398-2355568
联系我时,请说是在义马信息港看到的,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