义煤公司所属各单位:
根据上级主管部门的要求,为确保参保人员的各项社保待遇及时、准确支付到位,确实保障职工的权益,现对有关社保待遇实行社会化发放管理通知如下:
一、医疗保险医疗费现金报销社会化发放管理
1、各基层单位对参保人员在非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医疗费必须严格初审,初审后上报社保中心医保科,初次上报时须提供参保患者身份证复印件、本人银行存折账号、存折首页复印件及附表1、附表2(含电子版)。为了方便管理,参保人员可选择在省内中国工商银行或者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办理存折。各单位在3月1日以后申报的医疗费现金报销需按上述要求办理。
2、社保中心医保科对参保人员的医疗费审核、审批后,由社保中心财务直接将报销的医疗费拨付到指定银行,直接转入参保人员的银行账户。
3、参保人员就医时在单位有借款的,单位在申报医疗费报销时应加以说明,社保中心拨付资金时另行处理。
二、工伤伤残人员及工亡职工供养亲属抚恤金社会化发放管理
1、义煤公司管理的享受伤残津贴、护理费的人员,各单位要在2014年3月25日前将本人身份证、工伤证(或认可表)、伤残等级证的原件和复印件、2013年调整待遇审批表、中国建设银行存折账号、首页复印件及附表3(含电子版)报到社保中心工伤科。
2、义煤公司管理的享受工亡供养亲属抚恤金人员,各单位要在3月25日前将本人身份证和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2013年的调整待遇审批表、中国建设银行存折账号、首页复印件及附表4(含电子版)报到社保中心工伤科。
3、社保中心工伤科对工伤人员的伤残津贴、护理费和供养亲属抚恤金审核后,从4月份起按月制定拨付计划,社保中心财务将有关费用直接拨付到上述人员银行账户内,以确保享受工伤待遇人员按时足额领取待遇。
4、各单位要加强对享受工伤待遇人员的管理,对符合终止享受待遇条件的人员,要及时向社保中心工伤科申报停待手续。对不及时申报或隐瞒不报的,除追缴冒领的待遇外,还要追究有关责任人责任,性质严重的将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三、医疗费报销及享受伤残津贴、护理费和供养亲属抚恤金人员提供的银行账号,原则上不变更,特殊情况需变更时要说明原因,提供身份证及新变更的银行账号并加盖单位公章。
四、关于社会化发放待遇人员信息的管理
1、医疗费发票、病历、医保信息系统及银行存折上的名字必须与身份证保持一致。不一致的发票、病历,需到原诊疗机构更改并加盖公章;医保信息系统与身份证不一致的需到各单位医保经办机构更改;银行存折与身份证信息不一致的社保中心不受理。
2、工伤伤残人员、工亡职工供养亲属的身份证、户口本及银行账号的名字、身份证号等信息必须与现享受待遇的信息一致。不一致的,要到相关部门修改一致,或出具有效证明。
特此通知。
义马煤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3月7日
联系我时,请说是在义马信息港看到的,谢谢!